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部署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系统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联动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建设工作。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拟建设100项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其中高等职业教育75项左右、继续教育25项左右。
(一)高等职业教育项目。每校推荐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并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每校推荐课程基础限额为3项,黑龙江省第三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限额为5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5—2029年)限额为7项。
(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范围为已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及开放大学,每校推荐课程基础限额为1项,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限额为2项,国家级“双一流”建设高校限额为3项。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方向正确。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深入挖掘课程和教学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二)教学基础扎实。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涵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运行平稳、教学效果良好。
(三)育人特色鲜明。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课程模式新颖。课程注重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和成果。鼓励教师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
(五)团队结构合理。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方向和重点并融入教学全过程。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鼓励吸纳思政课教师(不超过1位)加入团队,建立协同教研机制。
(六)评价科学有效。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鼓励探索智能评价手段,将教学过程数据、学生学习行为等多模态信息纳入课程思政成效分析,逐步提升评价的科学化和精准化水平,形成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
(七)要素联动紧密。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应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申报课程应体现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与课程思政的系统联动,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继续教育课程参照执行。
(八)技术赋能有力。优先支持在以下方面取得扎实进展的课程:将思政元素在相关教学资源中有效转化,形成课程思政教学资源体系;将课程思政有机延伸至实训实习环节,在真实职业场景中强化价值引领;运用数字技术或智能平台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模式,取得可检验的实践成效。
(九)改革成效明显。申报课程应在校级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紧扣学校教学改革总体部署,在目标凝练、元素挖掘、模式创新等方面持续用力,改革思路清晰、推进措施务实,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学生获得感明显增强,改革前后效果可查可见,形成较为突出的校级改革成效。
已获得前五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项目和示范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第六批培育项目;前五批项目团队成员可作为负责人申报第六批培育项目;作为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遴选立项:
1.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在政治立场、师德规范、学术诚信、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等的。
2.课程内容存在政治方向偏差、价值导向错误,或出现过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伪造、剽窃抄袭、侵占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发生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教学纪律情形的。
5.其他经查实认定不宜立项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校内择优推荐
各高等学校及黑龙江开放大学、哈尔滨开放大学等根据本方案遴选条件,组织开展校内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的遴选推荐工作。通过课程负责人申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材料初审核验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初审,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及申报资格条件。对于审查中发现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程序视情况反馈学校限期补充完善,无法达到基本要求的,则按规定直接淘汰。
(三)专家综合评议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合格的项目开展集中评议,依据遴选条件重点围绕课程思政建设基础、思政融入实效、教学模式创新、团队建设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拟立项名单。
(四)结果公示确认
对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按规定进行逐一核实处理,确保遴选结果客观公正。获批项目实行一年建设周期,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不得变更。
四、材料报送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表1),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二)各高校须组织专家依据《黑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表2)进行初审,经遴选公示后无异议后,填写《黑龙江省第六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3),按照推荐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各高校指定专人负责本校材料汇总、审核提交等工作。请于2026年7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学校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PDF扫描件及word文档以“高校名称+联系人信息表”命名发送至邮箱:hzkcszjxyjzx@126.com。
(四)各高校须于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遴选公示及申报书、佐证材料、视频材料审核工作,将附表3的PDF盖章版及word版以“高校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并将以上材料通过项目平台上传(平台网址:https://js.hrbcu.edu.cn,具体账号分配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五)本次遴选工作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进行网络提交。
材料填报联系人:田文涛,13796675587。
附表:1.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
2.黑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黑龙江省第六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4.学校联系人信息表